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
张家口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住房,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%。
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,在中心城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
住房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%。
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,在中心城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
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%。
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,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%。
张家口市人民政府
2017年5月24日 |